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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老旧路灯设施处置
发布日期:2026-10-22围观数:61次
项目编号E02A3704032026001(LNGZ2026-109)
转让底价48.21306万元
挂牌日期2026-10-21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11-05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老旧路灯设施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E02A3704032026001(LNGZ2026-109)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薛城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48.21306万元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6-09-02
评估报告文号枣中实委评字[2026]第056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48.21306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14.3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2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报名前请先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632-8836876。
1、本次处置标的为城市照明改造项目拆除的老旧路灯设施,整体划分为A、B 两个资产包,采取单独挂牌、分开受让方式。A包资产归属薛城区新城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包含灯具8901盏、庭院灯27套、线缆约400米;A包挂牌底价:329546元。B包资产归属薛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包含灯具4793盏支臂91根、护套线约2000米;B包挂牌底价:152584.6元。标的资产已全部拆除完毕,不再具备原使用功能。标的数量、规格最终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本项目标的按现状交付、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悉老旧物资的实际现状,转让方不对资产重量、完好程度、可回收利用率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现场实地踏勘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要求退款、退标。
3、标的清运、吊装、拆解、装卸、运输、无害化处置、现场清场及环保合规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看货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处置价款全额上缴区级财政,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枣庄中实资产评估事务所枣中实委评字[2026]第056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自移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搬迁、场地清场等全部工作。施工、拆除、运输全过程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规章制度;全过程产生的人员、设备、运输、环保、安全等所有费用及安全事故、违规处罚等全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