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频道 > 项目详情

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柴林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属车辆处置
发布日期:2026-09-28围观数:522次
项目编号LNGZ2026-105-H1
转让底价0.9万元
挂牌日期2026-09-28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2026-10-12 17:00:0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竞价时间2026-10-13 09:00:00 - 2026-10-13 10:00:00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柴林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属车辆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2026-105-H1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0.9万元
资产来源 产权隶属
标的性质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中亿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山东中亿源评报字(2026)第1131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1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名称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柴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0.3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N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lncqjyzx@163.com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车辆1辆,该车辆未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未申领机动车行驶证,无机动车号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大绿本)。本次标的按实物现状转让,仅转让车辆实物所有权,不承诺、不保证该车辆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上路行驶,车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经现场勘查,该车辆长期停放于柴林社区居民委员会院内,车辆维护状况较差、整机运行工况不良,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无有效行驶里程数据,已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标的实际情况以现场移交现状为准,车辆交付以实物移交完成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明细详见附件资料。
2、本标的属于废旧固定资产,意向受让方需充分知晓废旧物资真实现状。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现场查验车辆实物状况,全面知悉车辆无正规登记手续带来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上路行驶、无法年检、无法投保交强险、上路行驶面临交管处罚等。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已完全知悉标的全部瑕疵及潜在风险,自愿承担全部相关责任与风险,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转让方仅负责交付车辆实物,不承担车辆登记、上牌、过户等任何交管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标的最终状态以实物现状为准。
3、受让方完成提车后即视为车辆实际所有人,无论是否完成过户、销户等手续,均需独立承担该车辆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自行承担标的车辆拆除、搬运、场地清理等所有相关费用,同时承担车辆清运、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及相关风险。
4、标的现场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资产处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5、本项目未尽事宜及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亿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出具的《山东中亿源评报字(2026)第1131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剩余尾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

评估明细表
文件名称 大小 下载
微信图片_20260918144639_229_229.jpg 92.1kb